省提名申请被拒绝可能有以下原因:
不符合项目要求:
申请人可能未能满足省提名项目的具体要求,如工作岗位、职业类别等。
申请材料问题:
申请材料可能不完整、过期或已经失效。
虚假陈述:
申请人可能在申请过程中提供了不真实的信息。
居住意愿未履行:
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在获得永久居民(PR)身份后有意愿在提名省份居住。
省移民办公室决定:
省移民办公室可能基于某些理由撤销了支持函,例如“不实陈述”。
联邦法院权限:
省移民办公室的决定可能不在联邦法院的审理范围内。
其他移民申请记录:
申请人在提名省份之外的其他移民申请记录,以及子女和亲属关系可能影响省提名函的下发。
省提名证书取消或撤回:
在等待联邦阶段中,省提名证书可能被取消或撤回。
中介误导:
申请人可能受到无良中介的误导或欺骗,提供了假文件。
审核严格性增加:
随着审核速度的恢复和审核人员对新招人员的培训,审核过程变得更加严格。
如果您的省提名申请被拒绝,建议仔细阅读拒签信中的官方理由,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移民律师的帮助。